重庆三证合一后注意事项及还需做什么

陪你闯 2016-05-06
税务记账

在重庆工商局为你的企业核发“三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新的营业执照之后,证照号码由原来的15位升位到18位,由于纳税人识别号同时也发生了变更,因此纳税人要到不同部门,办理涉及更换税务登记证号码的事项,主要包括:重刻发票专用章,国税、地税办理税务方面的变更,以及到银行办理变更登记,并重新签订三方协议。


一、 换发新版“营业执照”
核发新营业执照后,纳税人将持有营业执照正本、副本各一份,建议申请多个副本,便于企业经营。


二、 重新刻制“发票专用章”
由于发票专用章上刻有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号,因此三证合一之后,该号码发生了改变,原有的发票章则不能再使用了。企业应及时申请刻制新的发票专用章,有些企业其他印章也涉及税号的变化,比如合同专用章等,因此也需要及时重新刻制。三证合一之后重新刻制发票章专用章,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刻章介绍信等资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刻章点进行刻制。


三、 税务变更
企业在领到新的营业执照后,应尽快到国税、地税进行税务变更,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、公章、变更税务登记表,其中变更税务登记表须盖公章和法人签字。


四、 银行信息变更,要重新签署三方协议
企业在领到新的营业执照后,还应该5个工作日内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号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,以及与开户银行申请终止原有的三方协议,并用新的三这一的营业执照编号重新签署三方协议。需要网上申报的企业,还需要到地税开通“重庆市电子税务局”网报功能。三方协议签订流程是:先去国税和地税申领新的三方协议,然后企业在三方协议上盖章,然后再将协议送交到银行盖章,最后将三方协议送回国税、地税。


五、 对未认证的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的影响
税号变更后,原来没认证的15位税号的进项发票不能再进行认证,请企业退回重开;企业在税号变更前开出的专用发票,购买方可正常认证。 由于重庆市各区政策有差异,建议企业咨询当地工商所专管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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